各位同学:
根据《梅西学院本科专业综合实践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南财教字〔2024〕94号)(下称《办法》)第四章之规定,我院于近日组织开展了2025届本科毕业生专业综合实践调研报告替代申请及认定工作。经评审,认为马宏洋等12名2021级本科毕业生成果(见附件)符合《办法》中规定的可替代情形。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―2025年4月3日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(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)向梅西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任老师 联系电话:86718946
梅西学院
2025年3月27日